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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多元解纷合力 促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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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10 16:39:29 打印 字号: | |


“最高法聚焦高质量发展,依法妥善处置涉国家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加强人民群众诉讼权益保障,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各级法院通过府院联动、同堂培训、联合调研以及庭审直播、案件发布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两高’专项报告全面总结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的主要工作情况和积极成效,客观准确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所附数据案例清晰翔实,下一步工作措施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整体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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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对提高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工作质效,促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建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晓超指出,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工作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推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天星对各级法院重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联动机制,促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做法给以充分肯定。他建议,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合力做好诉前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同时,适时修改行政诉讼法,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陈莉娜提出,应及时修改完善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法治支撑。她建议,明确规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和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明确其适用条件、程序和效力,降低诉讼成本,实现繁简分流,利用好有限的司法资源。


为做好行政审判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工作,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先后赴上海、山西、湖北等地调研,听取法院、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专家学者、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调研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鲜铁可认为,我国行政领域广泛,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繁杂,内部操作口径多,这必然要求与之关联的行政审判工作应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他建议,各级法院应注重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专家”“杂家”,为推进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在办理案件中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是对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方式。鲜铁可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质量标准和跟踪问效路径,有效解决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看不清”“提不准”“纸面落实”“一发了之”等问题。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合力不足、程序空转、案件受理呈现倒金字塔形结构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宁建议,结合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将部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下放,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在行政争议解决中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关键在行政机关。”李宁委员强调,应强化“府院联动”,加强执法与司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有效衔接,共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切实负起责任,把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的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营口中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