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法官一行人来到林山乡下江村,诉前指导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法院干警前往争议土地现场。
当事人向法院干警介绍玉米种植生长情况。
2012年7月,杨某与其母亲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了下江村2.6亩土地。因杨某母亲年龄较大,且杨某常年在外务工,2014年2月,杨某将土地全部交由其舅舅刘某耕种。
2024年10月,外出务工的杨某回到家中打算收回土地,用于栽种蔬菜,供自家食用。便与刘某协商,要求刘某移除耕种的玉米并返还土地。
刘某表示自己种植的玉米马上进入采收期,如果移除会造成巨大损失。
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村里的共享法庭庭务主任便邀请开化县人民法院法官前来指导案件调解。
法官在现场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法院干警向当事人讲解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
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法官与庭务主任前往争议土地对农田现状进行现场勘查,充分听取双方诉求。
法院干警组织当事人在共享法庭进行调解。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经过调解,双方商定,刘某继续承租土地5年,承租期内,刘某每年需支付杨某费用800元,期满后返还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