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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风采 | 盖州法院东城法庭:无诉“花开”, “枫”景东城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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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27 09:43:06 打印 字号: | |

“问题解决了,等我伤好,不用重新找工作,我还回厂里上班”。



案情简介


前段时间,盖州市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家属”—孙某是东城辖区某鞋厂工人,工作期间被同事唐某驾驶的叉车撞伤。孙某双侧鼻骨、颌骨、手指等多处骨折,急需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鞋厂垫付孙某部分医药费,但在赔偿方面,双方多次沟通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家属怀着焦急的心来到东城法庭准备起诉,东城法庭雷锋示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陈静耐心接待并了解事情经过,鼓励孙某和鞋厂选择非诉流程,并详细介绍非诉解纷“五省”—省时、省力、省心、省事、省钱的优点。




孙某和鞋厂将他们的矛盾纠纷交由人民调解员王军和王继红主持调解。王军与王继红是很有责任心的调解员,她们所在的调解室被辖区百姓称为“金牌调解工作室”,王继红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金牌调解员”称号。



她们深入了解双方具体情况和诉求,一方面耐心倾听孙某的遭遇与痛苦,给予其情感上的有力支持和安慰;另一方面积极与鞋厂沟通,详细阐明法律规定和责任义务。经过无数次耐心劝导与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鞋厂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孙某获得合理赔偿,鞋厂得以正常运营。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高效性与独特性的鲜活写照,亦是东城法庭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彩践行,即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助力企业经营发展,促进营商环境可持续优化。

展望未来,盖州市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必将持续砥砺前行,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笃定目标,全力完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解纷—诉讼断后”的纠纷化解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促使“无讼”理念深度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之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绽放绚丽“枫”彩。



 
责任编辑:营口中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