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常堡人民法庭“家门口”流动纠纷调处室法官一行来到村民张某家中,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村民李某于2010年购买一处本村房屋用于个体经营,房屋附带园田地约1000平方米。近日,李某偶然得知该房屋附带的园田地西侧被邻居张某占用约200平方米,故找到张某要求返还。张某表示李某当初购买时就是这样的,自身不存在侵占行为。双方多次交涉均未果,李某诉至法院。
法官团队对案涉园田地进行踏查。
法官向李某的代理人了解两家园田地使用情况。
主审法官通过实地查看、调阅地籍档案了解到,案涉房、地面积与地籍档案中显示不一致,如经过鉴定、测绘等方式,不但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更不利于解开邻里“心结”,调解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但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法官对房、地的现状、四至进行了勘察,与四邻进行了确认。
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定金。
法官没有放弃,多次来到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李某也终于向法官敞开了心扉,表示有购买张某房屋扩建经营场地的想法。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再一次来到了张某家中,组织双方进行了进一步的调解。最终,张某同意以16.5万元的价格将房、地使用权转卖给李某。
案结事了后,李某妻子高兴地拥抱法官表示感谢。
为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团队召集了周边邻里,对房、地的现状进行了勘察,与四邻进行了确认,双方当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定金,李某撤诉,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