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即将跨入9月份。距离进入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通常为每年的9月1日—12月31日,具体以各地为准)只剩下几天的时间了。
没有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
参保怎么办?
错过集中缴费期
导致断缴怎么办?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可以给家人用吗?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公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医保的这些新变化
收藏此文一起掌握
2024年居民医保
最新缴费标准公布
个人缴费增加20元
国家医保局等部门8月26日公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这是自2016年以来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首超个人缴费新增,居民个人缴费增幅也适当降低。
重新参保后有3个月等待期
国务院办公厅8月1日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针对参保人员关心的问题,国家医保局表示,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3个月参保后固定等待期。对连续参保的人员给予每年至少1000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奖励。
什么是医保待遇等待期?
医保待遇等待期是指参保人员因未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导致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这段时间即为医保待遇等待期。在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
有什么区别?
指导意见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明确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错过集中缴费期导致断缴怎么办?
参保人员如果由于自身原因,错过集中缴费期导致断缴,应在补缴期尽快补缴,减少变动等待期,以降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损失。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居民医保的参保激励政策,其中对连续参保的人员给予每年至少1000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奖励。断缴之后再次参保的人员,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不连续参保的人员,不仅不能在参保后立即享受报销待遇,也损失了连续参保的奖励。
2025年前没有参保影响吗?
国家医保局提醒,2025年前没有参保的人员不受影响,待遇等待期政策从2024年缴费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起执行。即使以前没参保,只要从2024年年底起每年都在集中征缴期参加居民医保,就不会有待遇等待期。如果原来正常参保,但在2024年年底集中征缴期没有参保缴费,2025年就会有待遇等待期。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用吗?
针对《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在政策解读中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里人用,“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此次文件的出台,不仅肯定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做法,还进一步优化了原本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一是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到近亲属。文件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的费用。其中按照《民法典》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仅如此,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还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二是共济地域进一步扩大,今年年底前将力争实现所有省份省内跨统筹区个人账户共济,明年将加快探索推动跨省个人账户共济。需要说明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共济,但是卡(码)不能共用。
异地就医时,为什么不能用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呢?
个人账户支付权限中,默认参保人异地就医是不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权限,开通后即可使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共济范围扩展到近亲属了
就医购药应该使用
谁的医保码(卡)?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码(卡)。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简而言之一句话,“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特别要指出的是,凡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的行为,就属于“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这些群体参保就医更方便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
◆ 新生儿
推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促进监护人为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
◆ 未成年人
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 大学生
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参保相关政策,抓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扩面工作。
◆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
●超大城市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做好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工作。
●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研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
◆ 农村居民
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推进村卫生室合理配备国家集采药品,方便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更好推进分级诊疗。
这些群体参保有好消息
◆ 职工
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
◆ 失业人员
落实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政策,并确保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 困难群众
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按有关规定给予分类资助。
◆ 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零报销人员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