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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熠带队到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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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04 14:28:48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为了进一步优化“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营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熠带队深入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进行调研。



郝熠一行实地考察了交通事故作战中心远程快处大厅、立案受理窗口、审判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地。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反恐专员张昕、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于泳携公安干警团队详细介绍了道交纠纷“一站式”化解模式。

“每年调解案件数量、成功率是多少?”“人民调解员经费能否保障?”“办公设备保障是否到位?”“在警务中心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能达到多少?”在营口市道路交通事故综合警务中心,郝熠与人民调解员、中院派驻干警深入交流,详细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郝熠指出,人民调解可以极大地缩短纠纷化解时间,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要做到“应调尽调”,法院会持续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依法支持人民调解发挥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作用。

调研期间,营口中院与营口市公安局召开现场“碰头会”,双方就建立交通事故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探索全流程解纷模式及针对主城区道交纠纷实行集中管辖等问题达成共识。张昕表示,公安机关将在办公设施、网络平台、一站式解纷对接等方面全力支持和保障。

郝熠强调,法院要在服务大局中与公安同心同频。双方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树牢大局意识,站稳人民立场,合力构建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在闭环管理中与公安共商共治。在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管理中,双方不仅在物理上实现资源整合,更要在实质上达到化学融合。要树牢一次性解纷理念,畅通事故处理、保险、诉前调解、立案审理全链条解纷模式,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履职尽职,协力推进双方工作提质增效。要在联动合作中与公安双赢共赢。充分发挥公安和法院的职能作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同时为源头解纷贡献“银发”力量,不断为退休法官、退休警官继续参与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扩宽工作途径,发掘培育更多高质量的司法案例,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绩。

营口中院院领导黄晓强、李红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站前法院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同志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营口中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