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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诈骗新手法 不做电诈“工具人”——营口中院开展反电诈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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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05 14:27:27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营口中院在营口市少年宫希望广场开展“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的全民反诈集中宣传活动。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诈手法也更加多样,很多市民在不知情的状态下成为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电诈工具人”。活动中,营口中院干警向群众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具人”具有犯罪的故意、过失,则可能构成帮信罪、诈骗罪共犯。

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反诈宣传单、开展主题讲座、创新反诈宣传口诀等方式,以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述假平台、贷款、刷单和购物退款等各类高发案件的作案手法、规律特点,重点向群众介绍买卖“两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服务”等行为对自身、家庭及社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反诈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的认识,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加强法院干警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反诈的热情。

全民反诈,预防在先。营口中院将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增强群众防诈反诈意识与积极性,全力营造“天下无诈”的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营口中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