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盖州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部署,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助力诉源治理成效凸显,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盖州市人民法院为保证诉前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先后制定了《盖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盖州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工作规程(试行)》、《盖州市人民法院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管理和发放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并在今年6月下旬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了一次业务技能培训,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2022年6月,盖州法院共选聘了19名特邀调解员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19名特邀调解员在上岗后,各司其职,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同时,在工作之余注重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能、调解能力。2022年6月至8月,共计参与诉前调解909件案件,调解成功164件。调解成功的案件部分申请出具调解书,而部分案件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及时兑现给付义务,真正的做到了“案结事了”。
2022年7月18日,盖州法院收到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原告姜某等6人诉被告杨某及被告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的6起案件的相关材料,立案庭及时将该系列案件移交盖州法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多方努力下,历时20天,该6起案件全部调解成功并当即履行完毕。盖州法院调解员认真、高效的工作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既给法官“减负”、“释压”,又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矛盾化解没有休止符,多元解纷永远在路上。下一步,盖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用更加便民、高效的服务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