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辽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的通报》,我院行政庭员额法官贾琳撰写的辽宁鑫阳矿质肥料有限公司与青岛协禾阳光植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盖州市滕达农资商店仿冒纠纷案(2020)辽08民初229号裁判文书获得“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奖。
本次活动省法院专门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对各法院推荐的裁判文书开展评审,评选共经过征集、初选、复选三个环节,从全省各级法院推荐的裁判文书中评选出涉外商事海事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4篇,优秀奖4篇,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4篇。
下一步,营口中院将始终立足主责主业,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推动营口涉外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