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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在自家院种植罂粟幼苗超千株被判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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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22 08:50:05 打印 字号: | |


  中国法院网讯(韦德涛 侯成胜)在自家菜园种瓜点豆且能满足生活所需,如果种植罂粟幼苗就不值当了!近日,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刘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3月26日,延津县公安局民警在大油坊村刘某家院子菜地中发现疑似罂粟幼苗,民警发现后将被告人刘某非法种植的疑似罂粟幼苗铲除,经现场清点,被告人刘某非法种植疑似罂粟幼苗1400株。

  经河南科技学院生命科技学院对疑似罂粟幼苗鉴定,结论为罂粟幼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在开庭时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3000株以下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重新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期15年,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营口中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