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下午14:00,在营口中院六楼会议室,营口中院审监庭主管副院长金锐、审监庭庭长、副庭长出席,石佛检察院检察长张国新、副检察长孟凡栋,营口监狱代监狱长何长鑫、副监狱长王建军、刑罚执行科科长周朝刚到会,三家共同召开“关于推进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会议”,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出台后,在营口地区如何开展减刑工作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
会上,营口监狱代监狱长何长鑫对当前新规定出台后营口监狱减刑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提出了看法和意见。石佛检察院检察长张国新建议在新规没有出台细则的情况下,由监狱按新规补充减刑卷宗材料后继续开展减刑案件办理工作。营口中院金锐副院长提出营口中院将多视角、多维度审势目前存在的客观问题,聚焦当前减刑工作的实际困难,形成监狱、检察院和法院三家合力,严格落实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工作要求,确保减刑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达成一致共识:进一步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在当前疫情尚未结束的情况下,由监狱严格按照新规要求补充相应材料,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报请材料齐备、具备实质化审理条件的不涉及财产性判项的罪犯以及已经全部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予以办理减刑。同时,继续推进监狱、检察院、法院三家远程视频方式线上开庭的落实,确保减刑案件审理方便、及时、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