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公、检、法、司机关《关于推进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办理刑事速裁案件的通知》工作要求,把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作为2021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推动全市法院刑事案件简繁分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节约办案成本,构建“一站式”司法格局。
营口中院与公安机关大力配合,在营口市公安局、大石桥市公安局、盖州市公安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筹建了速裁法庭。为完善案件办理流程,今年3月份,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赴浙江嘉兴、温州考察,联合起草了《营口地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刑事速裁案件工作规定》。4月23日以来,全市基层法院先后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9起危险驾驶案件。
4月23日,盖州市人民法院在盖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1起危险驾驶案件,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运营实体化拉开序幕;4月27日,站前区人民法院在营口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5起危险驾驶案件;4月29日,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在大石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1起危险驾驶案件,鲅鱼圈区人民法院在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2起危险驾驶案件。
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相关证据均表示无异议,并当庭认罪认罚。在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和最后陈述后,相关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并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个案审理时长不足10分钟。
此轮庭审的顺利结束,标志着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建设使用工作步入正轨,两级法院将不断总结刑事速裁程序适用经验,提高刑事速裁案件适用率,不断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化办案流程,有效缩短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周期,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提升诉讼效率,促进公平正义再提速。
下一步,营口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司法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