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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 | 进一步提升营口法院诉讼服务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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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隆升  发布时间:2021-04-06 14:29:08 打印 字号: | |


营口中院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立足诉讼服务工作实际,查短板,促提升,推出六大工作举措,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能力,优化诉讼服务体验,加强诉源治理能力,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体贴周到,智慧便捷的司法服务,彰显司法为民情怀,体现整顿教育成果。


一、坚持诉讼服务 “五心”理念


诉讼引导、窗口服务、热线服务和线上诉讼服务等各环节要坚持“五心”理念,即: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回答问题要诚心、解释答疑要耐心、宣传工作要细心、诉讼服务要让群众放心。


二、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



牢固树立依法立案理念,强化立案效率意识。对前往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申请立案等诉讼事务的,要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和省法院相关要求,不得推诿拖延,不断完善诉讼服务。


三、提高诉讼服务网办率



加强移动微法院立案和跨域立案等线上诉讼服务,对于跨域立案不应仅限于与外地法院之间,还要加强本地区法院(包括人民法庭)之间的就近立案,真正实现让当事人在家门口立案。

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在线律师服务平台、在线保全平台等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完成事务性诉讼事项,提高当事人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构建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



完善适老型服务举措,一是在便民服务上更多考虑老年当事人的普遍需求,提供针对老年人的人性化服务举措。二是打破老年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的“数字壁垒”,坚持传统服务优化与智能服务便利并行,帮助让老年当事人适应诉讼活动。三是加强对老年当事人的诉讼辅导,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促使老年群众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


五、加强诉讼服务宣传推广



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宣传指引,将立案流程、立案材料清单、诉讼对接流程、道交一体化流程内容在大厅显著位置公示。

设立诉讼服务评价机制。在立案窗口印制“群众满意度评价表”,有条件的法院设置满意度评价——设立网上满意度评价功能,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满意度评价功能。


六、强化诉讼服务监督检查


各基层法院、派出法庭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中院举报电话(0417- 2878166),市中院将不定期对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明察暗访,并对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尤其是本地区内各法院之间协作跨域立案等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营口中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