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盖州法院执行局为69名农民工发放涉案件执行款30余万元工资,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9年12月,被告丁某将装修工程包给了被告冯某,冯某带领多名农民工干活。工程结束后,因丁某拒绝支付余款23万元,导致冯某拖欠原告范某、胡某等69名农民工工资。为维护其合法权益,69名农民工特向盖州法院起诉。盖州法院于2020年11月17日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判决。69名农民工遂依法于2021年1月28日向盖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该案件系涉民生案件,且年关将近,几十名农民工还未拿到应得的工资,盖州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集中全院力量,深入贯彻“六保、六稳”专项活动,优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立案庭以及全院执行干警的大力配合下,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2天时间,为69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已久的工资款。
在欠款到位的当天下午即举行了工资集中发放活动,发放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所有涉案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完毕。在这临近新春佳节之际,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工人们纷纷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和认可。
一直以来,盖州法院坚决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纳入执行“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办结,坚决杜绝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拖延的问题,灵活高效的执行好各类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