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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院传达学习张国清书记批示和省高院调度会精神,召开全市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分析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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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懿、徐叶纭  发布时间:2020-11-30 08:53:02 打印 字号: | |

11月30日,营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分析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张国清对省高院《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批示,贯彻落实张学群在全省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调度会上讲话精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市委政法委《营口市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十二条禁令及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聚焦问题、明确任务,部署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营口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营口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委和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市法院其他干警通过钉钉软件在线收听收看。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艳辉、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孟庆凯、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杨希军、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亮、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启汉、市工商联经济部部长胡蔚姿等到会指导,30余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和企业家代表出席会议。



会上,营口中院副院长莫丽艳解读营口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方案;各基层法院院长及营口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问题不足,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和改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出工作措施。



王志文传达了张国清对省高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报告的批示和张学群在全省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调度会上讲话精神,深刻分析全市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要求全市法院要以省高院提出的“三个不用找关系”为切入点,从提升政治、能力、素质、作风、形象、廉洁上下功夫、出实招,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提至新水平、跃升新境界,助力营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法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营口振兴发展的关键所在,是服务保障大局的重要职责。全市法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张国清书记批示、张学群院长讲话要求和省委、市委、省高院工作安排上来,对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进行再认识、再强化、再深化,做到思想上真正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措施上切实管用、效果上充分保障,把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向新的高度、进入新的境界。




二、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向重点



一要聚焦“办事方便”,实现司法服务方便快捷。要从提升效率、确保质量抓起,把“立刻办、一次办”作为优化司法服务的重要抓手,切实把法院的良好形象展现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最直观的工作环节上。二要聚焦“法治良好”,实现司法质效大幅提升。要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之中,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三要聚焦“成本竞争力强”,实现司法成本有效降低。要从降低市场主体经济成本、发展成本、预期成本出发,想方设法降低诉讼成本、司法成本,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四要聚焦“生态宜居”,实现司法生态明显改观。司法生态好,当事人就能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就能提升公众对司法的信心、对法院的信心,就会更加安心、安业。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要从建立系统完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着手,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切实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司法服务,以制度机制的配套完善,促进广大干警的行为养成。二是优化诉讼服务。全市法院要设立涉企“绿色通道”,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要聚焦方便快捷诉讼服务,落实一次办理要求。要健全诉讼服务机制,畅通线上线下非诉讼与诉讼平台对接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菜单式”解纷服务,促进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要聚焦集约在线诉讼服务,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努力实现提供诉讼服务“全天候不打烊”。要增强12368“一号通办”能力,保障100%接听率,让人民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三是提升审执质效。全市法院要对照年初结案计划、指标计划,对标对表,找出差距,增强责任心、主动性,高质高效完成审判执行任务。四是深化未结清理。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对本院涉企案件要再次进行大清理、大排查,按照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涉企案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案制定结案计划。五是畅通沟通渠道。根据省高院提出的10天内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四个场所要求,畅通接待、沟通和反映问题的渠道,落实听取反映问题的场所,并要实质性开展工作。




四、以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为抓手,大力提升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认可度和获得感



全市法院要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张国清批示精神为契机,充分认识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性,把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作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力抓手,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等铁规禁令,强化法纪意识,严格制度执行,规范司法行为。要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牵引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案件分配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真正做到监督管理到位、监督管理有效。要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手段推进全市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关系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通过案件评查、廉政回访等,实现工作重点从建章立制向落实落地转变。要做深做细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在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创新上实现突破。




五、着力近期专项工作特别是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专项工作摆上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发挥党组政治领导作用。二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市法院每名法官对接一家企业,在走访企业过程中,与对接企业保持常态化联系,确保“司法服务惠百企”活动开展扎实有效。三要聚焦整改落实。对于十个专项整治,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效果。四要发现正反典型。要旗帜鲜明地奖优罚劣,发现一批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着力发现一些反面典型,要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意义。五要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全市法院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法院形象”学习讨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政治站位,努力构建营口法院队伍建设管理的新场景、新气象。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自媒体、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媒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六要强化督导检查。要常态化开展督导督查工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基层法院和部门,要严格追究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营口中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