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8月17日起,营口两级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对在审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开庭审理,近日依法对8起10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8起案件包括涉黑案件7件(含省扫黑办督办案件2件)、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个罪名,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判处财产刑65人,其中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8人、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1人,判处罚金刑56人,罚金刑数额共计1969.2万元;判决追缴、没收、责令退赔1.42亿余元。
8月份以来,营口中院认真落实省高院和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多次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发起案件清结总攻。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干警推迟年休假、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开展案件清结冲刺攻坚。严格落实黑恶犯罪案件合议庭、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层层审核把关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深入推进黑财清底,全面审查涉案财产情况,逐项甄别涉案财产的来源、性质、权属、价值,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同时,严格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服务六保六稳大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庭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强化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公开度。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继续保持专项斗争不松劲、不停步、再发力,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