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和张学群院长讲话精神、市委统战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落实“六保”,9月24日上午,营口中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围绕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全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征求意见建议。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张慧,市工商联副主席曹洪海及15位企业家代表应邀出席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文,市中院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嘉琪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市中院副院长莫丽艳通过PPT形式,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全市法院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情况。今年以来,营口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要求,立足审判职能,找准司法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加大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的专项督查,确保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到位不缺位、守位不越位”,全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在座谈交流中,民营企业家代表直抒胸臆、踊跃发言、坦言相谏,对今年营口中院发生的明显变化给与高度肯定,对全市法院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表示充分认可,并结合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就进一步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减轻企业诉累等有关问题,纷纷发表看法、提出见解,对法院工作的优化改进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慧在讲话中指出,年初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高度重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的具体落实措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为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社会各界认可和好评。作为非公经济人士的“娘家人”,市工商联要积极会同法院做好法治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学法、守法、用法;要进一步加强与市中院的工作衔接,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更好搭建起法院与企业的沟通桥梁,携手开创良性互动、和谐共羸的良好局面。
在认真听取了民营企业家的发言后,王志文向民营企业家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她指出,民营企业家的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及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期待。营口法院要对企业家们的意见建议进行虚心吸纳、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在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精准性,做营商环境的“建设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司法惠企的“服务者”、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者”。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找准司法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要转变司法作风,切实提升民营企业司法获得感。树立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保民营企业就是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意识,深入开展“两个坚持”教育和“营口有礼”“形象作风建设年”活动,规范司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三要发挥司法职能,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包容审慎办理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案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四要创新助企举措,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尽快开通涉企“绿色通道”,为涉诉民营企业提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网上调解等智能化服务;加强与工商联、商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融入民营企业保护大机制;宣传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司法举措和典型案例,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引导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营造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深厚氛围。
座谈会前,张慧与民营企业家实地参观了营口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集控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深入了解营口中院“一化两中心”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