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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答疑,大石桥法院高坎法庭为一二审治好“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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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07 16:00:44 打印 字号: | |



面对近年来收案数量逐年增多的现实压力,大石桥法院高坎法庭紧紧抓住“诉前”和“判后”这两个关键节点,扎实做好调解和答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以来,高坎法庭有202起纠纷在诉前就得到了化解,正式立案审理987件案件,通过当面发判决,现场对败诉方进行判后答疑,有157名败诉当事人放弃上诉,去年以来仅有18件案件上诉,上诉率下降56.2%。此举不仅减轻了群众诉累,也进一步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


诉前调解,为一审编好“过滤网”



今年6月,大石桥市某种业公司因五农户拖欠农资款,到高坎法庭递交起诉状,接待的法官张明瑞了解情况后,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实地到欠款农户了解家庭生产生活情况,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诉讼还未形成,纠纷就得到了化解。



2019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高坎法庭以审判工作为依托,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案件。高坎法庭对到庭诉讼的当事人,首先由法院工作人员向其主动做好释明工作,告知其诉前调解的优势、流程、处理方式等,并在初步了解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帮助当事人分析诉讼风险和成本,邀请人民调解员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信誉、时间、经济、风险“五笔账”,让当事人理性对待和解决自己的纠纷,把大量适合调解的矛盾纠纷解决在立案之前,形成一张庞大而充满活力的“过滤网”。


判后答疑,为二审治理好“诉源”


2019年高坎法庭共审理涉及辖区拖欠水费案件100余件。案件判决后,其中80余名当事人提出上诉。为了避免这些案件集中进入二审程序,产生不稳定因素,高坎法庭高文伟庭长主动约请村委会负责人进行座谈,最终使80余名当事人撤回了上诉,剩余1名当事人虽然坚持上诉,但对二审可能败诉有了心理准备,二审判决其败诉后,当事人立即到高坎法庭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判决书送达完毕,标志着一审程序的结束,按说可以“案结事了”了,高坎法庭却自找“麻烦”,员额法官严格执行“判后答疑”制度,尽量对败诉方当面送达判决,当场解答败诉的原因,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承办法官针对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再做一次判后释法和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降低对二审裁判的预期。高坎法庭通过判后答疑工作,上诉案件明显减少,上诉案件经二审判决后,上访案件基本清零!



 
责任编辑:营口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