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各级审判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为助力“六•五”环境日宣传,营口中院按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紧扣“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环境日主题,运用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时,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在提高生态文明治理法治化水平、保障和促进绿色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近日,营口中院开庭审理了公益诉讼起诉人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王某霖生态破坏公益诉讼一案。此案是自正式确立公益诉讼制度后,营口中院审理的全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考虑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在庭前准备阶段,承办法官对案情多次反复研判,下沉基层实地了解生态破坏情况和周边群众诉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为全省顺利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审判工作进行有益探索。
开庭审理全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近年来,营口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资审判在国家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及时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营口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今天,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
让我们一起为保护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