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中院副院长莫丽艳带领市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成功调解一例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此次调解历经数月,经过十余次与当事人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做到案结事了、化解纷争,以一次成功的调解同时解决了三起案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本案原告因楼下经营洗衣会所,自觉家中空气存在污染,自2015年开始向营口市站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环保局投诉,要求吊销洗衣会所的营业执照。由此,引起了两件分别以环保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站前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同时,原告也向洗衣会所提起了民事侵权的诉讼。三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仍没有解决诉讼争议,近两年多来,原告搬离房屋、居无定所。行政机关多次上门调查、检验、处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也没能解决原告的问题。洗衣会所亦因此事经营受限,三方陷入诉讼、信访的矛盾旋涡之中。
此案历经数年,访情严重,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很难化解,而合议庭研究认为即使案件正确下判也无法解决其根本矛盾。主管院长莫丽艳在认真了解案情的同时,也了解到了本案原告是一位独自带着患儿的单身母亲。本着一颗司法为民的心,她责成赔委会办案人员到原告家中和洗衣会所现场调查,耐心听取三方意见,认真解释法律规定,疏导当事人情绪,开展调解工作。在此过程中,赔委会办公室主任苏毅了解到,双方曾在民事诉讼中尝试过调解,调解方案就是洗衣会所的房东购买原告的房屋,但当时由于当事人之间种种不愉快,导致调解失败。发现这一契机后,苏毅在原来民事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尝试与当事人沟通。然而,洗衣会所的房屋是租用的,房主又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并且双方积怨已深,谁也不肯退让。但苏毅没有放弃,仍然坚持积极协调,电话常常是一打一个小时,去房主单位一等又是几个小时。终于,经过她锲而不舍的努力,洗衣店房主与原告办理了过户手续,原告也当即对所有案件都申请了撤诉,一次性彻底化解了各方持续多年的矛盾。双方当事人都露出满意的微笑,也为法官百折不挠、司法为民的精神所感动。
此案本是一件普通的行政案件,如果正常下判也能做到及时结案,但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与隔阂并不一定会消除。本着一颗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市中院的领导和法官为案结事了、社会和谐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她们常说:“当看到案件达到了最完满的结果时,一切努力和辛苦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