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法院公告
公 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4-11 14:02:12 打印 字号: | |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从2019年3月26日起,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常规巡察。现将问题反映渠道公告如下: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访来电。

   1、举报电话:13020372082;

   2、短信手机:13020372082;

   3、电子信箱:ykxc6z@163.com;

   4、征求意见箱设在中院北门

   5、信访接待窗口:营口国贸大饭店421房间;

   6、通信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9号(市委第六巡察组)收;

   7、受理时间: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5中旬。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日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