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胡法官,我本以为无法要回的救命钱,法院却给了我最后的希望……”,陈某握着从千里之外赶来雪中送炭的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近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三人来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岱前村一名身患重症的申请执行人陈某家中,不远千里送来了执行款15万元,解了陈某的燃眉之急。
2012年,余某在陈某处购买工程用胶合板材料欠下10万元货款未还,陈某经多次催要未果,于2017年起诉至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要求余某偿还欠款并支付违约金。经审理,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判决余某偿还陈某10万元欠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判决生效后,余某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今年4月,陈某就该案向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于当日立案。立案后,陈某因身患鼻咽癌回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岱前村的老家养病。案件转到执行庭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余某始终联系不上,经多方查找仍下落不明。此时,陈某将自己的病历信息资料从福建邮寄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希望法院可以尽快执行,缓解其困境。承办法官立即将案件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院长第一时间指示承办法官全力执行,以最快速度将执行款执行到位。
一直以来,法院在执行中面临着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一系列问题。随着执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加强,网络查控系统为查找财产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本案中,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财产申报、无财产线索提供的前提下,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卡等执行措施的同时,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查控。经实时监控被执行人财产,最终在厦门某行查询到了被执行人的一笔存款。承办法官通过网络迅速冻结了该笔存款,并依程序将该款扣划到了法院执行款账户。执行法官在拿到执行款后一刻未停留,日夜兼程赶到申请执行人陈某家,亲手将15万元执行款交到了陈某手中,并送去了慰问品……
法院干警千里执行只为保障“最后一公里”,日夜奔波只为最大限度实现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司法为民、用心执行。今后,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在化解执行难的战役中会再坚持、再努力,誓将每个执行案件办细、办实、办到位,让每一个当事人的既判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为实现社会诚信、彰显司法公信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