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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再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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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文航  发布时间:2018-06-20 10:41:48 打印 字号: | |
  6月15日,大石桥市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会,对最高院的会议精神进行学习、贯彻、传达,并就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再动员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徐成大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刑事审判庭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徐成大强调,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明确要求。作为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尽责,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要始终做到对黑恶势力犯罪绝不手软、重拳出击,严惩一批,教育一批,全力建设平安大石桥。为继续做好此项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要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上来,认真准备,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把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是严履职责,密切协调。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大胆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强化担当意识,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的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强化职责意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强化服务意识,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常抓不懈,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刑事审判工作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准确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潘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