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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巡查督导组到营口两级法院指导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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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田野  发布时间:2018-08-03 09:21:35 打印 字号: | |
  8月1日至2日,最高院执行局复议监督室主任刘少阳带领最高院执行巡查督导组一行13人,先后到营口中院和大石桥法院巡查督导执行工作,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振喜,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应天等人陪同巡查。

  最高院巡查督导组先后对营口中院和大石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抽查了大量执行卷宗,检查了案件办理、信访工作,查看系统节点、询问承办人、电话回访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召开现场座谈会,听取执行工作情况汇报。督导组与省法院、市中院及大石桥法院的院领导和执行干警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执行工作现状及难点,针对执行保全、执行培训、执行费用、执行信访等工作给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2日下午,在营口中院视频会议室召开巡查工作反馈会议,营口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邢洪亮,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延枫,执行局全体人员,6个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盘锦法院、辽河法院执行局相关领导也应邀参会学习。

  会上,督导组同志轮流发表反馈意见,重点对“四类案件”“两项工作”和第三方评估的“四类指标”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督导组首先对两级法院申诉信访案件、终结执行案件、终本案件、超期未结案件指出了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督导组还对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中信息化的使用和执行指挥中心的实际运行给出了指导性意见。督导组还为执行干警细致梳理了第三方评估的4项核心指标、19项系统提取指标、14项流程节点指标和多项其他考核指标,罗列了各项指标的分值及注意事项。

   刘少阳主任对营口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予以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刘少阳主任强调,营口两级法院要振奋精神,树立流程意识和集约意识,再接再厉做好执行工作。

  营口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邢洪亮表示以此次巡查工作为契机,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执行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巡查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立即整改;二是对照指标体系,高标准、严要求;三是坚定决胜信心,攻坚克难;四是穷尽一切手段,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完成指标任务。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振喜指示营口两级法院认真整改,表示全省法院也将进行全面整改,做到以下三点:一是站位更高,以更高的思想认识完成本项政治任务;二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统筹协调;三要落实责任,落实政治责任、工作责任和纪律责任。最后,闫振喜副院长代表省法院向所有执行干警慰问、致敬,希望大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决战“执行难”,向党和人民交上合格的答卷。
责任编辑:李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