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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人民法庭“法暖黄昏”进村巡审,让便民司法带着温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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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04 15:13: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发挥司法能动性,盖州法院万福人民法庭立足“不止于审判”的大巡回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建立特色巡回模式,满足就近诉讼、情暖高龄困难群众的服务需求,及时有效地处理婚姻、继承、赡养等纠纷,给辖区群众诉讼提供更大便利。

  近日,万福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子女赡养纠纷案。已经80多岁的老人王某,共育有五名子女,其老伴与一名子女已故去多年,现独居生活。几年前老人因走路摔倒致腿部骨折一直未愈,之后便卧床至今,生活已不能自理。由于需要专人照料,长此已久,子女们对母亲的赡养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几年来村里、镇里经多次调解,矛盾一直未能得到彻底解决。无奈之下,老人的三儿子来到万福人民法庭寻求法律帮助,并将家中情况进行了如实叙述。庭长何文辉细致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老人年龄大、久病缠身、行动不便等实际困难,决定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全力争取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尽早让老人安享晚年。

  承办案件后,何文辉第一时间与村里取得联系,在对案情进行了更为客观、深入的了解后,亲自带队来到老人的住所地——盖州市万福镇芹菜沟村,对此案进行上门立案,并将开庭时间及地点一一告知其四名子女。庭审当日,万福人民法庭在老人家中搭起了临时审判台。为从根本上解决老人赡养问题,实现让家事审判不仅止步于庭审的工作目的,何文辉将审判工作重心前移、触角前伸,靠前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开四兄妹的心结。

  调解过程中,为少尽赡养义务,老人的子女都各自述说起自己的难处。耐心听取、汇总了各方意见后,何庭长指出:首先,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因家庭矛盾而放弃自己的责任;其次,兄弟手足,骨肉相连,如果因赡养纠纷打起官司,既让外人看笑话,更为晚辈们树立了负面形象;再次,原告老人已经是耄耋之年,被告更应当珍惜事亲尽孝的时光,莫待“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上演,追悔莫及。在这场情理法的冲突中,何庭长用“情”调怨、融“心”促孝,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四子女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祖业房屋及被告父亲存款归于老人儿子张某波所有,并由其照顾老人起居生活,一并负担老人日常医疗等费用,其他子女也表示将不定期地探望老人。与此同时,减半收取此次案件受理费用。至此,这场持续多年的赡养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正如何文辉所说:“只有把道理讲通、责任讲明、心气理顺了,才能切实实现让老人‘心有所依’的巡审目的,真正让“法暖黄昏”的办案宗旨带着温度落地。”

  在此次案件办理过程中,万福人民法庭用法理明事理,用温情化纠纷,将“巡回审判”惠民、暖民、亲民的贴心举措融入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既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又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辖区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推动和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