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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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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11 11:07:54 打印 字号: | |
  4月9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延枫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动员部署,并与六基层法院执行局签订军令状,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大石桥市、盖州市、站前区法院作表态发言,市中院各执行庭庭长对具体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窦连英主持,全市两级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王延枫强调: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场硬仗,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齐院长做了重要讲话,对坚决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并且下发了军令状。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结合我地区执行工作的实际,就贯彻落实省院执行难推进会精神,谈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周强院长的承诺,今年必须兑现。最高法院举全国之力破解执行难,各省市法院已经将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法院中心工作。我们身上的担子更重了,各位院、局、庭长必须要增强使命感,充分认识到时间的紧迫性,冲锋号已经吹响,必须立即部署,迅速行动,迎难而上,一往无前。

  二、正视问题,补齐短板。这次会议,给各院下发了今年1-3月份执行质效的《工作通报》和《关于加强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院要认真对照检查,梳理和查摆问题,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各院、局、庭长必须时时了解自身工作的短板,做到心中有数,随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迎头赶上。

  三、紧盯目标,把握标准。张学群院长在省院执行推进会上强调,要统筹“四个基本”、盯住“三升四降”,把握“指标评估体系”,聚焦人民群众满意度尤其是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四个基本”简言之即“内、外、有、无”,其中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定审限内必须90%结案、终本案件中90%符合最高院“终本”规定,是周强院长在3月27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难动员会上讲话提出的,是今年必须完成的指标。“三升”即裁判自动履行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明显提升;“四降”即实施案件终本率、裁决案件撤改率、执行信访率、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至于指标评估体系,要求干警烂熟于心、运用于手,增强工作主动性。“聚焦人民满意度”即是“让人民群众相信案件只要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就能依法高效得到执行;让人民群众亲眼看到在执行工作中、在执行具体案件中法院干警公正办案,即便是因为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客观障碍一时无法执行或无法完全执行到位,也能向当事人、向社会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取得理解、赢得支持。”

  王延枫要求:一要底数清。要了解并掌握各院有财产和无财产案件的数量和工作开展的进度,随时调度、督办,典型案件、有影响案件要亲自指挥、协调。

  二要措施细。要把任务指标进行分解,制作时间表、任务图,采取倒计时方式,将每一项指标落到实处。今年4-6月份开展的“百日攻坚”、4-9月份开展的“风暴行动”,各主管院长、执行局长要靠前指挥,亲自参与,通过采取集中行动等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上下配合,打出营口执行工作的声威。

  三要强监督。对于执行队伍中出现的任何违法违纪问题绝不姑息,发现举报线索,立即移送纪检监察。

  四要重培训。去年以来,最高法院陆陆续续颁布了多个涉执行的司法解释。各院尽管任务繁重,也不要忽视学习,要注重对干警的培训,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五要多宣传。将经典案例,集中执行行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拒执罪的执行等等工作成果宣传出去,加大执行工作司法公开和普法宣传力度。

  四、落实责任,取得实效。执行信访是反映执行工作好坏的“晴雨表”。两级法院开展“执行信访案件清理整治行动”,各位主管院长、执行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副局长、庭长、副庭长要层层负责,做到一件案件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包到底。要建立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落实责任。

  说的再多,不如踏踏实实地干,必须拿出只争朝夕的精神,分秒必争,把指标体系看好,把队伍带好,把案件执行好,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光荣任务!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