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边区法院副院长温士俊亲自办理并审结了一起异常棘手的社会保险纠纷案件:外来务工人员吴某2013年到我辖区某公司做了一名拉钢工,2016年8月,在自家菜窖内修水井管时,因用液化气枪烤塑料水管窖内起火被严重烧伤,仅一个月的时间,吴某的抢救、治疗等各项费用就高达近38万元。积蓄花光,四处举债,孩子辍学,家庭濒危。到医保中心结算时却得知:因未缴大额医疗保险,吴某只能拿到6万元的补偿金。而多次要求公司解决此事时,又一次次地被各种理由推托搪塞。身体和精神的伤害和打击,几乎让闵某陷入了绝境。
温院长在接到该案件后,在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的同时,又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后经过开庭审理,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进行了如下判决:被告某公司赔偿吴某医疗损失费用,共计125224.64元。
怀着无比激动和感恩的心情,吴某专程送来了锦旗一面:上书:赠老边法院温士俊 赵世超,中书:“公平公正 司法为民”。
一面锦旗不仅仅代表着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审理案件的认可,也代表了对法院公平公正的的满意程度。老边法院全体法官将竭尽全力,为维护全民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