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赋予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力,离婚案件也就自然出现在了法官的案桌上。
最近,老边法院立案审理了这样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案件中,原告诉被告离婚,但双方在财产分割的诉求意见中分歧较大,见面谈不合不说,还总是发生争吵。主审法官经过对案情的了解,发现双方婚后生有一女,法官以此作为化解案件的突破口。终于案件出现了转折,双方的态度出现了缓和。最后,经法官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解,双方终于圆满达成了调解,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些年,对各类民商事案件,我院一直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积极寻找当事人的利益契合点,多做调解协商工作,从而有利于整个案件的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