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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二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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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15 15:24:19 打印 字号: | |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营口市全面振兴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1、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2、对事涉全市社会稳定的案件,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依法快速立案,快速审判,快速执行。

  3、审判执行工作必须树立全局观念,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二、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4、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立案职能,加强立案软环境建设,文明接待,热情服务。

  5、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尽量采取司法限制登记、禁止权利变更等“活封”措施,同时为被保全企业、停缓建工程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6、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机制。

  7、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仲裁有机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便捷的非诉讼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大局稳定

  8、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为投资企业营造安全的生活、生产、经营环境。

  9、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侵犯财产权犯罪,努力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10、依法严惩发生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四、妥善审理民商纠纷,助力经济发展

  11、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妥善审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提高违约成本,保护合法交易。

  13、依法妥善审理劳动纠纷案件,努力找准利益平衡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4、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正当企业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依法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加强行政诉讼协调,服务法治政府

  15、落实行政案件交叉管辖制度,在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的同时,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指导、咨询和协调服务,减少矛盾纠纷对立。

  16、发布白皮书,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为本地区土地征收、项目建设等提供司法服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保障胜诉权益

  17、积极核查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查找既存财产,追查已转移财产,发现财产后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18、成立评估拍卖组,提高处置财产的工作能力与水平,探索实行网络拍卖机制,实现被处置财产价值的最大化。

  19、建立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被执行人联动制约惩戒机制。创新案件执行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

  20、加强与银行、保险、交通、税务、公安、检察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消费、招投标、政府采购,运用罚款、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力举措,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七、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21、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执法干警的业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机制,对错案、瑕疵案件进行评定并严肃追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和消极办案情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八、探索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机制

  22、围绕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建设,探索自贸区审判工作机制,研究涉自贸区法律问题,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