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在日常的商事审判工作中,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2016年共审理涉企业案件400余件,对涉及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其中典型就是盖州市某锅炉辅机设备有限公司每年都起诉几起案件,该公司是一家从事锅炉辅机设备加工制造的公司,生产的设备销往国内二十三个省、市、自治区,可公司老板却为催要货款而头疼不已。在其中一起索要货款的案件中,原告盖州市锅炉辅机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盖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本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与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第一时间审慎审查案件材料,法官即时驱车前往阜新市,但对方在银行的账户下没有存款,经过与银行的沟通发现该账户近期存在交易往来,法官根据多年来的案件经验,依法冻结了对方的空头账户,在冻结后的第三天该账户汇入人民币72万元,成功冻结其中28万元的存款。此次成功保全使得原告企业在维权之路上占得了先机,为企业维护权益、实现债权创造了有利条件。
这只是民事二庭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在平工作中,民二庭多措并举,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举措之一是诉前和诉后的延伸服务。民二庭开展走访企业、送法上门,通过走访盖州市一批代表性企业,征求企业对商事审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司法难点和需求,对企业中存在的问题以案讲法,特别是针对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障、经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给企业提供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掌握防范各种经营风险的本领,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举措之二是构建起全方位的涉企案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送达。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优先排期,提前开庭,力求对案件快审快结,快速实现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可靠、有力的司法保障。举措之三是依法灵活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对债务企业正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车辆等财产,采取就地查封、限制转移等措施,同时允许债务人继续使用,避免因保全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停滞。
盖州市人民法院今年贯彻省委政法会议精神和盖州市委全会精神,将注重以三大行动为载体和引领,突出“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审判和队伍实际开展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推进维稳安保,司法服务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