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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就是命令 火速前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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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石桥市法院 潘文航  发布时间:2017-03-13 09:58:45 打印 字号: | |
  “三八”妇女节这天,女法官应该和众多的“女神”们一样享受一下节日带来的快乐,然而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综合办主任隋建羽却因获取了执行案件的重要信息,火速踏上了外出执行的路……

  原告陈某龙与被告魏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二被告给付原告本金45万元。在案件审理期间,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将二被告在鲅鱼圈区的一处房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遂于2017年3月7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3月8日,当案件承办人隋建羽从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得知已经保全的房产可能过户的消息后,她顾不上吃饭,带着执行法警早早地迎着清晨的寒风前去鲅鱼圈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调查。经核实发现涉案房屋确实在查封的状态下,被不动产登记中心给过户了。隋建羽当即让法警用执法记录仪固定了证据,同时,对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了明示,指出其行为将面临的不良后果,并责令其要么把此房产恢复到保全查封的状态,要么把等额的价款给追回来。由此引起了对方的高度重视,当场承诺马上采取补救措施。由于案件承办人出警及时,现场处置措施得当,为案件的后续执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急当事人之所急,这是隋建羽承办执行案件的信条。当一天的调查处理结束后,她疲惫不堪的回到家时,已近日落了,但想一天的辛苦能让当事人债权的实现又多了一分保障时,内心感到由衷的高兴和自豪!
责任编辑:大石桥市法院 潘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