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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尽职守默付出 忠诚为民一腔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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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02 09:15:29 打印 字号: | |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默默付出,为人民服务的好同志,好榜样。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王振宇同志就是这样一位无私奉献、默默耕耘的人民法官。

多年来,王振宇同志成功审理了一些全国、全省及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办案数量多,案件质量好。本人也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先后被授予营口市人民满意先进干警、营口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先后荣记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营口市“五一劳动奖章”1次;先后2次被授予“辽宁省优秀法官”称号。王振宇同志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对党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虚心钻研法律专业知识,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服务群众,树立新时期法官的新形象

  王振宇同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执法为民、公平正义,自觉树立审判工作为政治大局服务的理念,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多年来,王振宇同志先后多次到所在的营口市西市区华安社区参加党组织活动,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预防未成年犯罪,王振宇同志先后到营口市老边区高级中学和营口市经济技术学校给上万名师生上了法制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新时期法官的新形象。

  二、勤而好学,负重而行,做学者型的法官

  刑事审判第二庭担负着营口地区经济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一、二审刑事审判工作,案件类型多,案情复杂,许多案件涉及到是否构成犯罪,犯此罪还是彼罪的问题,王振宇同志不畏艰难,加班工作。王振宇同志工作20余年基本未休过干部假,经常加班加点工作。2007年4月王振宇在沈阳办理专案期间,王振宇父亲在沈阳肿瘤医院手术,其父亲为了怕影响王振宇工作,住院期间竟没有告诉王振宇。在办案回来后,王振宇同志知道后,留下了眼泪。2008年王振宇爷爷突发脑出血,瘫痪在床,王振宇同志在周六周日的时候乘坐长途客车到距离营口市区50公里外的鲅鱼圈区去护理爷爷,周一正常上班。今年2月份,王振宇岳父在营口市中心医院因脑梗住院,王振宇同志在夜间护理老人、白天继续上班办案。王振宇同志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刑事法学理论,虚心向老审判干部请教,积极同公诉机关沟通,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不办错一案,不判错一人,做到了案件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面对新类型刑事案件,王振宇同志能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上网查阅类似案件的审判信息,收集相似案件的判决书,虚心向上级法院求教,最后变成审理此类案件的行家里手。王振宇同志十几年来,审理刑事一、二审案件上千件,息诉服判率高,真正做到了办案数量多,质量好。

  三、首战用我,用我必胜,大案要案显身手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王振宇同志先后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是我院刑事审判战线的老法官,遇到急难险重的任务,王振宇同志总是冲在最前线。其主审的被告人汪某以蚂蚁养殖方式变相集资诈骗案件,涉案非法集资数额30亿元、被害群众人数3万6千余人。该案对辽宁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带来巨大挑战。王振宇同志接手案件后,认真阅读案卷,熟悉案情。案件卷宗多达一万六千余册,除去帐册和合同,涉及被告人讯问笔录和证人证言的卷宗多达200余本。王振宇同志舍弃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认真阅卷,撰写案件审理报告,先后几易其稿,案情报告多达123页,达6万余字。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接待上访被害人,面对不断涌向法院的被害人,王振宇同志没有躲避不见,相反王振宇同志走出法院大门,来到被害人之间,认真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耐心解答被害人关心的问题,积极争取被害人的理解和信任。近距离的接触,贴心的交谈,使被害人理解了王振宇法官工作的艰辛,换来了被害人对法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终该案成功审结,为辽宁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近几年来,随着中央巡视组巡视辽宁,辽宁省反腐败工作进入新阶段,王振宇同志担任审判长先后主审了反腐败“11.27”专案、“2.11”专案。王振宇同志舍弃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认真阅卷,撰写案件审理报告,积极组织庭审,最终案件审理工作非常顺利。 2015年4月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以《巡视》为题专门对本案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真情护法,心贴群众

  秋风萧瑟,古代有“秋冬行刑”的制度。也有人说秋风无情,因为它摇落了枯叶,吹散了温暖。我们现代刑事法官真的能做到“无情”吗?王振宇同志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能够认真接待案件当事人,对待上访群众周到细致,让当事人感到法院的温暖。被害人刘某的家属经常到法院来找王振宇法官,他的儿子在一次交通肇事中死去了,他为了给法院压力,要求给被告人判重刑。王振宇同志每次都耐心的接待他,给他倒上一杯热水,倾听他的疾苦。慢慢的刘某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有一次王振宇同志下班后在菜市场看到了刘某,问刘某最近怎么没去法院。刘某脸上露出感激的神情,说道:“王庭长,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你们法院一定会秉公办理的,我这几次去法院就是发发牢骚,牢骚发尽了,我气也出来,其打扰你工作了,对不起。”这就是我们的群众,他们是善良的。“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当代法官执法办案的力量源泉。

  在王振宇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被告人于某非法占有赃款30万元,在其被逮捕后,其丈夫积极筹款,到法院为其退赃30万元,法院为于某办理了取保候审。第二天于某和丈夫来到法院找到王振宇。王振宇同志发现两口子好像在家中发生过争执。了解情况后,真相让王振宇同志哭笑不得。原来于某回家后,知道了丈夫为其退赃30万元的事情后与丈夫大吵了一架,说她丈夫败家,她的罪打听了最高判三年,可30万元那么好挣吗?于某想到法院把30万元要回去。王振宇同志了解情况后,严肃地对于某说:这30万元赃款是被害人的血汗钱,你花的就那么安心吗?而且法院会判追缴和责令退赔,你不会一辈子都没有财产吧?于某听后沉默不语。王振宇同志随后语重心长地说:你丈夫是个好人,有这样的丈夫,你应该珍惜,为什么还要埋怨他。于某听后幡然悔悟,事后于某的丈夫打来电话,对王振宇同志做通他妻子的思想工作表示感谢。

  五、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王振宇同志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始终坚持拒说情,拒吃请,在亲情、友情、金钱与法律之间,他牢牢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坚决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王振宇同志下班就回家,从不参与社会高消费,也不与那些所谓的社会老板厮混,人际交往简单。王振宇同志能够经得诱惑,耐得住寂寞,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能够自觉防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出现,在腐败面前一身正气。王振宇同志能够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能够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能够保持清醒头脑、防微杜渐,做到廉洁奉公。

  王振宇同志十几年如一日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始终战斗在刑事审判第一线,成为营口地区刑事审判战线的一位标兵。他在审理刑事案件可以概括为“多、快、好、省”即“办案数量多、办案速度快、办案质量好、办案让领导省心。”王振宇同志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体现出较高的政治素质、职业品格、大局意识和业务水平为营口地区乃至辽宁地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