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由市政法委举办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闻发布会,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副院长金晓楠作为新闻发言人出席了发布会并对营口中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二条措施》做了发布。
为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经营口中院党组研究,特制定出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下发本院各部门和辖内各基层法院,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措施》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营口市全面振兴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出发,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加大执行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机制等为突破口,致力于维护公平、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为招商引资营造安全的生活、生产、经营环境,并通过依法严惩行贿受贿、渎职犯罪维护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此外,通过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实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措施》具体包括: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营口市全面振兴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1、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2、对事涉全市社会稳定的案件,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依法快速立案,快速审判,快速执行。
3、审判执行工作必须树立全局观念,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二、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4、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立案职能,加强立案软环境建设,文明接待,热情服务。
5、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尽量采取司法限制登记、禁止权利变更等“活封”措施,同时为被保全企业、停缓建工程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6、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机制。
7、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仲裁有机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便捷的非诉讼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大局稳定
8、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为投资企业营造安全的生活、生产、经营环境。
9、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侵犯财产权犯罪,努力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10、依法严惩发生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税收征管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四、妥善审理民商纠纷,助力经济发展
11、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妥善审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提高违约成本,保护合法交易。
13、依法妥善审理劳动纠纷案件,努力找准利益平衡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4、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正当企业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依法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加强行政诉讼协调,服务法治政府
15、落实行政案件交叉管辖制度,在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的同时,发挥沟通、协调作用,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指导、咨询和协调服务,减少矛盾纠纷对立。
16、发布白皮书,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为本地区土地征收、项目建设等提供司法服务,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保障胜诉权益
17、积极核查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查找既存财产,追查已转移财产,发现财产后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18、成立评估拍卖组,提高处置财产的工作能力与水平,探索实行网络拍卖机制,实现被处置财产价值的最大化。
19、建立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被执行人联动制约惩戒机制。创新案件执行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
20、加强与银行、保险、交通、税务、公安、检察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消费、招投标、政府采购,运用罚款、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力举措,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七、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21、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执法干警的业务能力。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机制,对错案、瑕疵案件进行评定并严肃追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和消极办案情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八、探索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机制
22、围绕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建设,探索自贸区审判工作机制,研究涉自贸区法律问题,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模式。
新闻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发问,金晓楠副院长进行了生动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