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社会,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和人际关系常常可能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导致一系列的冲突甚至激情犯罪,造成的后果往往不堪设想。2015年7月,在大石桥市分水街被告人金某的租房院内,因孙某某手电光照到被告人金某脸上,双方发生口角并厮打,厮打中,被告人金某将孙某某头面部打伤。经大石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孙某某头部、面部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两处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惩处。被告人金某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其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这则简单的案例告诫人民群众在生活中一定要以和谐为重,凡事切勿冲动,三思而后行,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没有矛盾是不可调和的。这既是个人自身道德修养的体现,同时也是对社会和谐安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