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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命三郎”赵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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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文航  发布时间:2016-06-28 09:12:10 打印 字号: | |
  说起赵法官也真是令人佩服的,他一上午一口气就审理了6件案子,而且还当庭调解了4件,当场让当事双方握手言欢,化干戈为玉帛,受到大家称赞!之所以被称为“拚命三郎”是因为他干起工作来有一股拚劲,还有不服老的韧劲,更有一种共产党员的担当精神!

  赵法官是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南楼人民法庭审判员、一级法官赵广荣,他1997年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法院调入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已经18年,一直坚守在任务繁重的审判工作一线上,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用真心履行了法官的职业道德,用真情解开了无数个埋藏在当事双方心里的“疙瘩”,谱写了一个又一个为民司法的动人故事。

  一、爱岗如家,干起工作他有一股“拚”劲

  从事法官职业这些年来,他非常珍惜这份至高无上的工作岗位,常常把这份事业当作自己的生命来看待。在法庭里,每天上班他来的是最早的,因为他要写判决,他总说,早上头脑最清醒,可以更好的理清思路,分析案情。他深知“民事案件无小事”这个铁的道理,为审理好每一案件他没有半点懈怠,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最佳的效果去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自调入法院工作以来,为保证有大量的时间用于审理案件,他从未请过一次年假,由于长期加班加点的超负荷的办案,导致身体疲劳等不适现象。2015年11月20日,他在审理原告刘某某与5被告赡养纠纷案件时,他边审理边做双方的劝说和调解工作,但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双方意见又存在严重分歧,虽经一番耐心说教,但未能成功,只能接着继续往下审理,正要进行时,由于过度劳累,突然发病,晕倒在审判台上,过了十多分钟后,他苏醒过来,又坚持复庭,其他审判员劝他回去休息休息,他却淡淡地说:“没事,能坚持”,就这样一直坚持着将案件审理完毕,这才支撑着虚弱的身子回到办公室。

  由于案子多,他很多时候都是加班加点地审理案子,甚至为方便案件当事人参与庭审,把案件放在晚上开庭审理。大石桥市某小区物业公司因30户业主拒交物业费而将业主告上法庭。因涉及的被告众多,加之这些当事人白天上班请假不方便,很难抽出身参加庭审,他就把开庭时间定在晚上下班后八点进行。连续三天的现场庭审,双方当事人都深有感触地说:“法官为了给我们提供方便,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作为当事人,我们除了感激还有敬佩!”。为当事人提供的便民措施深深感动了双方当事人,极大地促进了本案的调解和当庭履行。

  近日,他审理的原告营口某物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某某等15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仅一上午就审理了6件,经他耐心做工作,精心调解,有4户被告当庭实际履行了给付拖欠物业费的义务,原告当即撤回了起诉。

  二、化解矛盾,调解工作他有一股“韧”劲

  当好“和事佬”是真正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促进社会和谐,是人民法官神圣职责。多年来,他所审结的民事案件,无一件矛盾激化。最近三年来,他审结的600余件案件,调解的案子不计其数,均无反悔,判决上诉率低,案件矛盾无激化,无上访缠诉案件。在审理的大量案件中,他深知案件调解是化解矛盾最有效的方式方法,只有调解结案才能使矛盾双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相处,所以,他始终坚持以调解为先,有的案子要反复调解数次,直到最后达到最佳结果为止。他审理的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让他费了一番功夫。原来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3月5日签订《租房协议》,原告将一门市房租给被告,合同约定租赁期为3年,自2015年3月6日到2018年3月5日,每年租金5.7万元,协议之日交纳第一年租金5.7万元,并约定下一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交付,应于2016年2月5日前交纳,结果被告在没有提前告知情况下,不按时缴纳租金,原告多次催缴无果,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无奈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合同约定。在审理过程中,赵法官了解到被告用承租的房屋经营茶馆,因经营不善,后于2016年3月5日将所承租的房钥匙交付给了原告,同时还获知原、被告是朋友关系。根据该案的实际,他认为案件比较复杂,做起调解工作难度肯定大,但他始终站在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的角度去做原、被告的和解工作,运用法律知识析法说理,指出被告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认为他们是好朋友,平时关系也处的不错,虽然被告违约,但实际没有给原告造成大的损失,互相谅解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能因为这事把多年来建立起来的友情弄丢了。经过他的耐心调解说劝,终于使他俩放弃了原有的想法,最后自愿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协议,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对于百姓来说,几千元钱都能闹掰,伤害感情。在处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蔡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时,为了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让他们不伤感情,在调解中大费了不少周折。2015年6月被告雇佣原告为其开车,承诺每月支付原告工资6000元。同年6月底,原告因家中有事无法继续为被告开车,遂辞职不干。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工作期间应得工资款,但被告都以种种理由推脱并不愿支付原告应得工资,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在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围绕着被告欠原告工资是4200元还是4000元、被告给原告拿的餐饮费是否结清的问题相互争论不休,最后双方都同意法官给予调解。赵法官针对这起双方都说不清的案情,感到难度非常大,但为了双方当事人对他的信任,再难也得上,要敢于担当,再难也要把双方矛盾解决好。事实上,当调解起来才感到相当不易,很不顺利,双方争辩激烈,各不相让,一度使调解中断,但他不气馁,反反复复奔波于原被告之间,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用自己的耐心、真诚和调解的“韧劲”打动了当事双方的心,最终达成自愿协议。   

  三、清正廉洁,面对酬谢他有一股“傻”劲

  廉洁催生公正。法律作为人民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肩负着太多人民的期望与要求。赵广荣法官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恪尽职守,甘于清贫,乐于奉献。进入法院工作以来,赵广荣同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忘我工作、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他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工作的“阳光作业”,绝不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有一些案件当事人为表示自己对他的敬意,很想表示一下心意,把钱袋子夹在材料中被他发现后都婉言谢绝,退回给当事人。在最高法院公布了“五个严禁”规定后,他时时刻刻以此警示和要求自己,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履行法官职责。他每年处理案件的数量、质量都是名列前茅,年结案率都在98%以上,无一上访、改判案件,在他身上闪耀着当代法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风采。三年来,他拒收当事人财物折合人民币三万余元。
责任编辑:潘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