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有一个魂,那就是民生。民生中最基本、最迫切、最广泛的就是农民工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这类案件是一种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它们涉及人数众多,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处理好这类劳动争议案件是盖州法院年初既定的重点目标。
2014年3月至9月间,家住九垄地镇的原告赵某、魏某、田某等13人在被告张某工地从事力工,辛辛苦苦干了大半年,被告张某一直未支付工资,共欠13名原告工资款11万余元,13名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又没有其它有效的解决办法,心中充满怨气,最后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张某将所欠工资款全部付清。今年8月某日,庭前调解时13名原告情绪比较激动,被告倒很平静,认为所诉的都属实,只是自己还有200余万工程款未有结算,短时间内也无能力一次性付清。查明事实后,经过主审法官认真做原被告的工作,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先行支付5万元,余款61600于2016年1月1月前一次付清。
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后盖州市人民法院还要继续关注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保障“民生”,“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为一项常态工作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