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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警察正规化建设工作会议在市中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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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营口中院 李靖宇  发布时间:2015-05-18 12:52:4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在领导的关怀下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盖州法院、大石桥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省高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中院支队荣立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但取得相应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一是警队警力严重不足,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司法警察装备相对落后,具体体现在车辆老化,数量不足等;三是安检设备陈旧,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个别法院审判办公环境落后,庭审安保设施缺失,被告人没有专门的押解通道,羁押室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五是警队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较低,个人困难多,没有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不利于他们安心于本职工作。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邢洪亮同志在总结发言时提出以下四项坚持。一是坚持加强警队正规化建设思想不放松。在行动上要雷厉风行,切实增加警队人员数量,力争在三年内解决法警缺员问题。二是坚持警队经费开支保障不打折。会议结束后,中院支队和各基层法院大队要认真梳理本队警务装备缺失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标准配齐配全警用装备。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制度不动摇。各警队要注重向内挖掘潜力,提高警队人员素质,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加强宣传,坚强培训。切实达到强化训练,岗位练兵,考核比武,体能达标的总要求。四是坚持查摆自身问题不走过场。对于各警队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作风不端正,纪律作风不严格等问题要坚决制止。发现问题立即提出,绝不手软毫不留情。从警告记过直至降职开除,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法警队伍建设正规化、有序化进行。

  参加会议同志有中院法警支队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各基层法院主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及法警大队大队长及政委。
责任编辑:营口中院 李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