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营口中院秉承积极转作风,认真办实事的态度,在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营造司法公正新风尚。转作风,办实事体现在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中,体现在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中,体现在每一个法官的日常工作中。
宁晓东,女,营口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2015年3月23日,宁晓东与执行员林浩一同到天津执行(2015)营执字第52号案件,在天津扣押被执行人奔驰350车辆一台。25日中午,宁晓东、林浩随被扣押车辆一同回营。途中车辆异常熄火,经检测系汽油油泵损坏需要更换。经过5个多小时的维修,车辆修好,后因林浩临时有事未能随车回营。修车过程中,拆装汽油泵导致汽油外溢,使车内油味十分浓烈。但为了保证车辆安全,宁晓东坚持押车回营。回营途中,宁晓东闻到车内有刺激性气体气味,并感觉头昏、恶心、四肢无力、下车时两次几乎晕倒,后增加咽喉疼痛、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凌晨两点回到营口后,宁晓东坚持将车押送至中级法院院内后,才回家休息。当时以为是感冒,并未重视,第二天坚持到单位调解案件,并与其他同事到大石桥多家银行解除查封,但咽喉疼痛等症状始终未见缓解。因痛苦难忍,3月27日宁晓东被家属送到营口市中心医院,经初步诊断,宁晓东系一氧化碳中毒,急性咽喉炎,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在未痊愈的状况下为了工作主动出院,医院医嘱出院后继续治疗,用高压氧自己治疗。住院期间,还到鲅鱼圈等地参与执行多起案件。
宁晓东同志用自己的言行践行者人民公仆为人民的精神,践行着崇德向善、秉公执法的信念,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神圣而又光荣的职责。这只是营口中院法官工作的一个缩影,广大干警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全部力量。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要求,法院的每一位法官更应严格要求自己,主动践行三严三实,为实现法治梦、中国梦奋发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