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开展“3+1活动” 营造公正司法新常态
作者:郑玉霞 发布时间:2015-05-08 08: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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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新作为服务新常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在促进审判执行质效上有新提升;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重点,努力在推动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加大对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在保障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加大队伍管理力度,努力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有新思路;准确把握司法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努力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有新成就。
为切实化解涉执信访、涉诉信访、清理积压案件问题,市法院从严格管理队伍入手,在全市法院开展“3 1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化解执行信访积案专项活动
为切实化解执行信访积压案件,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实现司法为民宗旨,改进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努力破解“执行难”,市法院决定从5月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集中化解执行信访积案专项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了解涉执信访案件产生的原因,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化解办法,通过执行公开听证、执行规范化、信息化等措施,并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实现“四个转变”即执行作风明显转变、执行秩序明显转变、队伍形象明显转变、社会认可度明显转变。市法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实行院领导包案、责任到人、想方设法、限期化解、多渠道化解、多方式息访,通过“动员部署、案件摸底、集中化解、总结”四个阶段的工作,因案施策,法理并重,确保每一起涉执信访案件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及时、依法、就地、妥善解决。在清积工作中建立涉执信访积案的责任倒查制度,将加大对造成涉执行信访案件的追责力度,对由于乱执行、不执行、不严格依法执行等原因导致涉执案件相关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化解涉诉进京信访案件专项活动
为进一步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解决全市涉诉进京访问题,市法院从5月起,利用5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法院开展化解2014年以来进京、去省访的重点访案件。市法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实行一起案件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坚持诉访分离,依法纠正错案及瑕疵案件等方法,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信访行为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到位。通过集中化解、总结验收”两个阶段的工作,拓宽思路、以案施策、促进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清理积压案件专项活动
以严格清理积案为切入点,切实化解因案件久拖不决引发的矛盾,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法院决定从5月起,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法院开展清理积压案件专项活动。市法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实行中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清积工作制度,采取个人呈报方法。通过动员部署、积案普查、日常清理,重点、难点案件清理、检查总结”阶段的工作,采取定办案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的要求,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治理,确保清理。在清理积压案件工作中严格工作责任,对不如实申报积案的承办人要调离工作岗位;对故意拖案不结的责任人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及工作作风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法院机关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秩序,巩固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意识。市法院根据《法官法》、《公务员法》和审判纪律、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相关制度和实际,制定出台了《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日常管理及工作作风若干规定》。
该规定共6章24条,涵盖了法院工作纪律、质效管理、考勤管理、院务管理、公物管理等方面内容,重点从加强法院队伍坚定政治信念,遵守纪律和法律、廉洁司法入手,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对于违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日常管理及工作作风若干规定》的部门及人员,将依照相应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