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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楼法庭滕丽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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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05 10:58:53 打印 字号: | |
  滕丽同志,女,1982年6月28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大石桥市南楼法庭的一名普通审判人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时时刻刻不忘了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事不声张,勤勉工作,以出色的工作能力,心系群众的高尚情操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追求着自己的人生理想,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赢得了领导、同事和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滕丽同志多次获得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一、坚持不懈,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用心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004年7月,年轻的滕丽同志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因为勤奋好学,2006年9月,滕丽通过全国统一公务员招录考试,在激烈的竞争中,力挫群雄,考入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工作。2007年滕丽完成了自己的人生大事,成家立业,并于次年怀孕生子。在此期间,她依然不辍学习,奔波于家庭、单位和学校之间,曾于即将临产仍在坚持参加学校的期末考试,最终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于2009年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证书,完成了本科学历的进修。随后,在2012年的司法考试中,滕丽再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试,顺利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级证书。她学习的经历成为了身边年轻人励志的楷模。

  2013年10月1日,滕丽被调往南楼法庭,担任助理审判员工作。在工作中,勤奋、善良的她,积极克服社会阅历浅,缺乏工作经验等困难,一方面积极向老同志虚心请教,另一方面利用休息时间走访群众,研究案情,将自己的满腔热情完全投入到忘我的工作之中。艰苦的努力,务实的工作,使滕丽很快掌握审判业务知识,成为单位审判工作的业务骨干,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评价。

  “一个人可以学历不高,但绝对不可以没有知识”是滕丽同志比较欣赏的一名话。为此,滕丽同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努力钻研审判业务,并虚心向法庭的每一位老同志学习,全庭审判干部无一幸免的都为她讲解过案件的处理技巧、案情分析技巧、沟通调解技巧等业务知识。在虚心学习的同时,她也积累了大量的审判经验,为她成功处理案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仅2014年,经她处理的案件就达200余件,且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属不合格案件。

  二、时时刻刻心系人民群众,乐于助人,刚正不阿,不向权力低头,不向暴力屈服。

  滕丽同志知道在审判工作中,自己是一名年轻的审判干部,有些工作不好开展。所以,每当有当事人进门时,她总会热情接待,一杯热水,一张笑脸,足以让当事人的心里暖暖的。无数次,当事人见过她后对她说:“你的态度真好,跟我心目中的法官形象完全不一样。”每当有需要照顾的当事人,乐于助人的她,从不吝啬,常常会慷慨解囊,为他们排忧解难。在一起离婚诉讼中,女方悲伤的陈述自己的生活经历,并表示生活非常困难,不仅自己身体有病无钱医治,还有上高中的女儿需要供养,现在还欠着学费无力支付。滕丽耐心的听她陈述,并从法律角度详细的为她分析案情。一席热心的谈话,已使女方打开心结,临走时,滕丽将其送出门外,并悄悄的把200块钱塞到她的兜里,真诚的说:“拿去给孩子交学费吧,解决不了太大的问题,只能解解燃眉之急,让孩子安心的好好学习。”同事们开玩笑说:“法院里每天都有这样的人,这么做你搭得起吗?你想当雷锋啊!”她却憨笑着说:“雷锋我可比不上,就是心疼孩子,交不上学费多着急啊!”

  还有一对来自北京的老两口,不远千里前来讨要欠款,却不幸在火车上弄丢了钱包,连身份证也丢了,兜里仅剩下的几十元零用钱,连买回程的火车票钱都不够。滕丽接待他们以后,积极的帮他们寻找被告,耐心细致的开展工作,最终于受理当天即达成了调解,被告同意分期给付欠款。老两口心满意足的准备回家。临行前,滕丽从自己的包里将法院需要退还的诉讼费垫付给了他们,并细心的记下他们的邮寄地址,主动将调解书邮寄过去,免除了他们长途跋涉的辛苦。老两口感动的说:“我们真是遇上好人了。”

  在一起网络买卖合同案件中,原告向被告履行了支付货款义务,但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将货物发送给对方,后来因为路途遥远,且不知被告的详细情况,拖延了时间,错过了起诉的最佳时机。在经过多方努力的情况下,原告终于搜集到了证据,前来法院提起诉讼。案子落在了滕丽的头上,本是件平常的事,可没想到并不平静。案件送达后的第二天,一位领导找到了滕丽,声称被告是他的晚辈,希望能恰当审理。果然,开庭时被告矢口否认,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发货义务,且案件已过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滕丽在全面审查原、被告双方的证据后,发现被告并没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向原告履行了发货义务,而原告则举出了此期间未间断向被告索要货款的证据,于是刚正不阿的她果断下判,要求被告承担责任返还货款。被告在收到判决书的一瞬间,如同火山爆发一样的无理取闹,指着滕丽的鼻子破口大骂,并扬言:“你这么做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后路吗?”此时滕丽镇定自若,不气不恼,坚定的对他说:“这里是人民法院,我是人民法官,实事求是的处理案件是我的职责。如果你再无礼取闹我有权对你采取法律措施!”被告见这招无效,自知无趣便悄悄的走了。事后,原告不远万里为滕丽送来了一面锦旗,并感动的说:“感谢你为我们申张正义,你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三、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无私奉献。

  担任审判工作的几年来,滕丽同志以法庭为家,急百姓所急,想群众所想,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已任,立足实际,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因为家远,单位又不能解决通勤问题,滕丽每天要倒几趟公交车前来上班,常常顾不上吃早饭,却总能比其他同事更早到、更晚走。她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从来没有因为需要在工作时间之外向当事人送达而延误过案件的审理。因为工作量大,滕丽每天上、下班都会拎着一个袋子,把案卷带回家,待老公、孩子睡着后,写判决写到深夜。因为工作认真负责,即将大年三十了,为了要去给远在万里之外的企业解除查封,她还急匆匆的奔走在返程回家的路上。此外,为了更快更好的处理案件,滕丽还经常加班加点为当事人耐心调解。

  一次一个开发区政府的上访户,因为孩子的赔偿金问题举告无门诉至法院,案子被分到了滕丽的手中。这个案件中原告是一个外地前来务工的农民,而被告则是当地的一个知名国企。拿到案子后,她深知该案牵涉着多方的利益,于是她迅速行动,为了替原告讨回公道,滕丽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多方协调,第一次找关系没成功碰了壁,不要紧,再找下一条途径。最终在滕丽的不懈努力下,案件在送达后的一个月内便促成了调解。在约定交付的前一天,原告却出现了意外状况,有一份手续,需要远赴内蒙古的家中去办理,路途遥远,原告马不停蹄的开车往返,晚上六点多了,还行驶在回来的路上。他与滕丽电话联系,说一会儿就到。为了让原告能够顺利拿到赔偿款,息诉止争,滕丽坚守自己的承诺,在办公室里耐心等待。老公担心她,想让她回家,可是老公太知道她的脾气了,事情没办完她是一定不会放下案卷一个人走的,因为拗不过她,老公只好从家里赶过来陪着她一起等。直到晚上八点多,原、被告间终于顺利完成了交付,原告拿到了来之不易的28万元赔偿款心满意足的回家了。而当她跟老公回到家中时已是深夜,二人都还没有吃过晚饭。老公心疼的说:“每个人的工资都是一样多的,你这么辛苦是为了啥?”她淡淡的一笑,坚定的说:“我热爱这份工作,我希望通过我一点点的努力能换得社会的一隅详和。”

  还有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为了让外地的当事人及时取回保险公司赔偿款,早点回家过年,她几次自己掏车费往返于位于营口市内的保险公司和位于大石桥市内的法院财会室之间,最后还要马不停蹄的赶赴南楼法庭,向当事人交付,直到当事人拿到钱,她连一口水都没来得及喝。拿到钱的当事人连句谢也没说一声,转身就走了,滕丽却已经累得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没了力气。同事们都气不过的说:“滕丽啊,你这么干工作哪能行,会把自己累坏的,你看连车费都白搭了,他们走了,谁会领你的情啊!”她却一如既往,满不在乎的说:“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也不容易,就指望着这点赔偿款回家过年呢,有什么好计较的。”

  类似这样的事例不胜玫举,却无不体现着滕丽在平凡的工作中,善良淳朴、乐于奉献的处事原则,无不体现着她刚正不阿、忠于法律和人民的办案准则。一个大姨拉着她的手热情的说:“好姑娘啊,没有你,我和我家老头子准得离婚不可。我们这么大岁数了,还有什么可争的,一时糊涂啊!”一个年轻的个体户,意味深长的说:“多亏了你了,这笔买卖要不是你调解,我的小店非得关门大吉了!”还有一个民营企业家,找到领导,真诚的表示:“滕丽办我的案子,我放心,我就信得着她。”

  同时,滕丽同志还是一位公益事业的热衷者。到法院工作的几年来,她积极踊跃的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并且表现突出,在工作中,遇到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她也从不吝啬,慷慨相助。多年来,累计为遇到困难的干部群众捐款上万元。在单位组织的献血活动中,滕丽也从未缺席。

  因为真心为群众办实事,她在参加审判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就得到了锦旗数面,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颂。对此她却无动于衷,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老百姓是公平的,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你肯用心为他们办一点事,他们就一定会记得你的好。相反,如果你伤了他们的心,他们也一定不会说你好。所以用心为百姓办事,我才会心安理得,才能睡得踏实。”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南楼法庭,知道了那里有一个名叫滕丽的法官,不计个人得失,肯为百姓办事。

  “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滕丽以心系群众的情怀和默默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了新时期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怀。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