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波同志是1985年经社会招考被录用到站前区法院工作的。在党的培养下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审判员,人民的法官。先后担任民一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行政庭庭长,民二庭庭长。从1985年至今,她办理的案件上千件,从未存有错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徐波同志先后多次被院里、区里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曾二次获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199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1995年又被评为市妇女标兵,近几年多次被评为区里两个文明先进个人,学雷锋标兵。徐波同志的主要事迹是:
一、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
提起徐波是一个让人信得过的人。她最大的特点是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当事人视同亲人,热情接待,切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做他们的贴心人,想办法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如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她首先就是认真倾听他们的陈诉,了解案情,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问题,原告因做生意,手头紧,暂时还不起原告的债务,经过我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以被告李某自己的一台车和被告葛某弟弟的一台车抵顶了原告的债务,后原告撤诉。圆满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对我热情周到为他们服务的做法非常满意,要请我吃饭被我谢绝。她就是这样平时工作中,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工作中以雷锋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务实求真,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真谛。
二、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忘我工作
2014年我院民二庭案件大幅上升,在全庭人员少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徐波同志作为民二庭庭长,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凭着坚强的党性和无私的敬业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调动其他党员的积极性,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带头办案,发扬老同志传帮带的精神,带头处理疑难案件。做到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法院的事业舍小家为大家。如去年徐波家装修,她一天假未休,儿子腿骨折,住院手术两次,她一天没护理。徐波同志患肝炎,转氨酶260以上,天天打滴溜,连续扎了一个多月,她一天未休,带病坚持工作。如在审理沈阳某公司诉营口某公司联营纠纷一案中,当事人诉讼证据特别多,因当事人在外国工作,回来一次不容易,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我们开庭至晚上九点多才结束,连上厕所的功夫都没有,更没有时间去打针。双方当事人对我们辛勤工作感到非常满意。徐波同志就是这样一天又一天,一个月又一个月,从早忙到晚,兢兢业业的工作。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早一点拿到调解书,及时核稿签发裁判文书,废寝忘食的工作。由于民二庭书记员少,徐波同志不摆庭长架子,经常和审判员一起送达、宣判、保全查封,不分早晚,不分春夏秋冬,随叫随到。只要是为了法院工作,不分份内份外,真正做到了共产党员是人民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三、平息矛盾,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2011年至2013年,徐波在行政庭任庭长,正值我市我区棚户区改造期间,动迁案件特别多。当时在十六中学附近工业煤区片,站前区政府南区片,兴隆超市东区片(我区招商引资项目),体育场区片(万达广场招商引资项目)这些地区动迁中大量的老百姓集体上访上告,大量的动迁案件蜂拥而至,官民矛盾非常突出。有些老百姓情绪特别激动,说谁给我动迁我就和谁玩命。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防止矛盾激化,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招商引资项目正常顺利进行,徐波同志带领全庭同志挨门挨户走访,了解情况,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百姓和政府之间的矛盾。有些补偿不合理不到位的,我们就与政府动迁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动迁户自愿和动迁部门达成协议,避免了群访事件的发生,也避免了流血伤亡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对我区,我市招商引资项目落户营口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了市委,区委领导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称赞。由于我们的不懈努力,使我市的动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转变工作作风,拓宽审判思路
2014年初,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我庭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徐波和同志大冬天,不辞辛苦走访了一百余家金融企业,挨家挨户赠送法律宣传手册, 主动登门服务,宣传法律常识,了解企业困难,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为维护企业权益,指导企业如何诉讼及准备诉讼证据等,各个企业对我们主动上门,热情服务的做法表示非常欢迎,也得到了他们热烈的称赞。我们用实际行动改变了审判作风,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如在审理原告中国银行渤海支行诉被告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不是单纯快审快判,而是想方设法多做调解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即快又好地处理了案件。工作作风转变了,办案效率也提高了,法院的威望也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