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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院极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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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长海  发布时间:2015-02-03 10:01:02 打印 字号: | |
  营口中院在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主动接受意识,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创新接受监督的形式,逐步实现接受监督工作的常态化。

  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主动报告工作,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事先征求意见。创新完善代表联络方式,通过短信平台与代表交流沟通,向人大代表发送审判工作情况3500余人次。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犯罪审判情况,对市人大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并上报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建议期限内全部办结。自觉接受检察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认真审结抗诉、检察建议案件。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拓展政协及政协委员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渠道。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并按照要求报告结果,以接受监督为动力,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向委员发送《营口法苑》杂志,向市政协报送法院工作动态信息。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确保政协委员的提案件件有落实、有回音。主动邀请委员座谈,广泛倾听委员意见。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聘请了30名特约监督员,监督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公开报道重大事项。向社会各界发送征求意见函230份,梳理出45条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整改。邀请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听证以及见证执行550人次,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11000余份。
责任编辑:王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