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营口中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核心,以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积极营造公正司法新常态,努力完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促进营口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担负起新常态下的审判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国理念,增强新常态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营口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着力点,适时出台司法保障措施,有效化解因利益格局、经济结构调整产生的矛盾纠纷。主动向社会管理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提供法律服务。找准法院工作与改善民生的结合点,抓好婚姻家庭、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劳动保障等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构筑保护民生权益的司法防线。积极开辟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降低诉讼成本,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进一步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建设一支新常态下的审判队伍
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党员干部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法官司法能力培养和司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复杂案件处理能力,广泛开展庭审观摩、调解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确保队伍素质适应司法新常态。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切实履行对基层法院班子协管职能,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对基层法院的审判、廉政状况进行司法巡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开展新常态下反腐倡廉工作,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
(三)进一步探索司法改革,努力让公正司法成为新常态
紧紧抓住中央推进司法改革的有利时机,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常态下审判运行机制。深化法院队伍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法院队伍结构,推动队伍建设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深化合议庭改革,推进主审法官负责制,提高合议庭审判质效。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委会对于统一法律适用和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独特作用。深化院长、庭长审判管理职责改革,建立院长、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严格落实公正司法的各项制度,规范法律适用。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完善与相关部门点对点查控体系建设。畅通依法信访渠道,完善终结转移机制,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
(四)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聚集新常态下跨越发展的正能量
认真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走访、座谈等沟通联络机制,通过网络平台及时让代表、委员了解法院工作,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事先征求意见,主动报告重要活动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完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落实、整改、见面回复制度,依法妥善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廉政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监督聚集新常态下法院发展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