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法院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弘扬法治精神,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形式,鼓励全国法院微电影创作,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举办"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届十佳微电影评选活动",鼓励全国法院拍摄普通法官的心路历程和真实故事,从人性美的角度生动展现当代法官的职业精神,并通过主流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本次评选,将法院微电影评选打造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媒体品牌。
营口中院特以盖州市人民法院九垄地法庭副庭长、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孙崇亮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基础,创作拍摄了微电影《情》,积极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本片以孙崇亮同志事迹为原型,浓缩了一名基层普通法官的工作和生活经历。孙崇亮同志一直在最艰苦的一线基层法庭工作,二十五个年头,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他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深受大家的信任和爱戴,成为营口法院系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典范。“法官不是官,不能摆官样,当好基层法官,就要有一颗爱民之心,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孙崇亮同志出生在盖州市东部山区的农民家庭,一直与父母一起生活,家庭比较困难,父母年迈多病,送走了患脑血栓多年的父亲,还有一位体弱多病老年痴呆的母亲需要赡养,妻子身体不好,需要照顾,孩子上学,需要抚养,但是他始终廉洁自律,坚决抵制金钱、关系、人情等各种诱惑干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他朴实无华、甘守清贫与寂寞,通过自己的努力,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宗旨;以“多办案、办好案”为第一要务;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最高追求;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坚定目标,立足审判岗位,无私奉献,踏实工作,以实实在在的业绩,践行了新时期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
孙崇亮同志先后多次被营口市委、市政府,盖州市委、市政府,盖州市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共产党员、雷锋式的政法干警、优秀审判员、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2年1月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2013年2月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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