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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院开展案件评查有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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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长海  发布时间:2014-10-17 09:13:57 打印 字号: | |
  营口中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案件评查规则》,并抽调业务素质较高的审判人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对本院审结和执结的各类案件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查。制度自实行以来,已评查案件的优秀良好率从第一次评查时的55%上升到90%以上,起到了促进案件质效提高的作用。并通过网络监控,随时发现临界审限案件,即时向承办法官发出审限警示,督促承办法官加快审理进度,确保各类案件在审限内审结,确保审判工作始终处于良性运行状态。
责任编辑:王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