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中院采取有效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王长海 发布时间:2014-10-17 09: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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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院在审理案件时注重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与期待,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评价,切实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知和共同感受,善于总结和运用人民群众公认的常识与经验,努力使司法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贴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加大对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和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审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转入法律程序办理,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经省法院和最高院审核,认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案件,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移交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