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推进司法公开,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一宗重大交通事故中三起案件的原告向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送来三面锦旗,赞誉该院民事审判一庭的邢路法官。
事起于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该起事故造成三死三伤、车辆严重损坏。由于客观原因,交警部门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肇事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事故车辆的车主却坚持认为其没有过错,并对事故证明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并申诉到辽宁省高级法院。而事故中死者近亲属也分别提起了民事诉讼,案涉的多家保险公司却一致认为由于事故责任不明,仅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一宗事故的三件赔偿案件此时已三年有余,案涉赔偿款总额达到百万之巨。原告因为迟迟得不到赔偿而情绪激动甚至在庭审中有过激行为。承办该三起案件的民一庭审判员邢路在仔细研读卷宗后,分别向各原告及保险公司、事故车辆车主耐心细致的释明法律,确定赔偿方案,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邢路在最短时间内对这宗重大交通事故的三起案件作出各方都心悦诚服的判决,各被告均在判决后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三件案件的原告不约而同地向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献上锦旗,以“尽职尽责关爱百姓、无微不至体查民情”、“危难救助永存心、为党为民好公仆”、“人民的好公仆、群众的贴心人”表达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在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