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化名),男,1963年生人,无业,在他的生活中监狱应是他最“喜欢”居住的地方,他从1981年开始,先后因犯盗窃罪、流氓罪、抢夺罪,在监狱中渡过了19年的时间。在其刑满释放后二年的时候,他又因故意杀人犯罪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7月26日中午,13女孩王丹丹(化名)在家中写完作业后,告诉爸爸下楼去玩。到了17点钟,王丹丹没有回家,王丹丹的父母着急了,开始下楼去找,他们找遍了孩子喜欢去的所有地方,没有见到王丹丹;又联系了和王丹丹要好的同学,他们也回答没有看到王丹丹。这时王丹丹的父母越发着急了,他们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通知了他们的朋友,大家一起又开始寻找,同时他们在微博、QQ、贴吧等处发布寻人启事,很快在网友的帮助下,此贴被大量转发。有热心人打来电话,告诉他们中午时在某公园见过王丹丹。警方也动用了大量的警力,在全市进行了大范围的搜索,到了第三天下午,仍无王丹丹的音信。王丹丹的事牵动了全市人民的心,大家都在关注王丹丹的下落。到了第三天晚上,警方传来了消息,警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后将李强抓获,李强供认了犯罪经过。
2012年7月26日13时许,李强在营口市某公园内遇到王丹丹,李强以家有宠物为名将王丹丹某骗至其家中,王丹丹到李强家后没有看到宠物,便开始吵闹,李强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王丹丹哭闹得更厉害,李强怕外人听到,慌了手脚,用胳膊死死勒住王丹丹的脖子,还用胶带纸缠住王丹丹的嘴和腿,几分钟后王丹丹死亡。后李强从其家楼下附近找到一白色编织袋,将尸体装入袋内并用电话线将袋口捆好。李强用事先盗取的自行车载乘装有尸体的编织袋,骑行至营口市西市区北侧一水塘,把编织袋打开装入石块并将袋口捆紧后,将编织袋扔入水塘内。经法医检验鉴定:王丹丹因口鼻被胶带封闭、颈部被胶带缠绕勒压或者颈部被掐扼导致的窒息死亡。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强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