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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年活动,提升法院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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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玉霞  发布时间:2014-03-16 08:08:5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市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拓宽司法公开的深度、广度,建立以全面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机制,全面推进司法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司法工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公信树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公开年”活动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一、审判流程公开

  审判流程公开包括法院事务、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流程、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提示、诉讼费用的缓、减、免的申请办理制度、申请理由和依据、司法鉴定、档案信息的公开等。

  二、裁判文书公开

  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以此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法官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和文书质量。

  三、执行信息公开

  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标准和根据,执行费减、免的条件和程序、执行风险提示、拍卖公告,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被执行人、限制招标、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信息等。

  为统一行动,市法院把司法分开年活动的分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检查总结等三个阶段,稳步推进。

  为确保活动成效,市中院党组对司法公开年的实施提出了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要求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司法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的基本保障;是增进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理解司法、认同司法的基本途径;是增强外部监督、确保司法廉洁、维护法院形象的基本手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落实。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司法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三是严格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举报机制,对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郑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