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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才是真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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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3-16 08:40:17 打印 字号: | |
  彭家俩兄弟因卸饲料一事发生口角并撕打。被拉开后,弟弟用斧子将哥哥家窗玻璃、立柜玻璃、电视屏等打碎,哥哥赶回后,将弟弟摁到在地进行殴打,造成弟弟头面部外伤,胸部外伤。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以哥哥殴打他人构成轻微伤为由,决定给予彭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彭某不服,认为其殴打弟弟属于正当防卫,公安局认定事实不清,而且一人作询问笔录,属程序违法。故向鲅鱼圈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合议庭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应予维持。故向原告阐明事实及法律,并告知其不能胜诉的理由。当时原告非常激动,法官就不厌其烦地多次向其说明道理,让其充分认识到不能胜诉。法官经了解发现,兄弟俩多年来一直不和,经常因邻里琐事吵架,原告想通过此事向乡亲们证明以前兄弟俩吵架自己是对的,从而发泄自己多年来的积怨。了解情况后,法官主动找到弟弟,多次为兄弟俩调解,通过抓住他们是亲兄弟又系邻里关系这一突破口,说明兄弟间、邻里关系和谐相处的好处,直至他们握手言和。原告也充分认识到没有必要通过打官司来向其兄泄愤的必要,主动撤回了诉讼。兄弟俩走出法院时千恩万谢“法院不但结了案件,还结了我们兄弟俩几十年的恩怨。”

  诉讼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法院是调处纠纷的重要部门,而法官则是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主要实施者。

  实践中,法官借鉴民事诉讼的调解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审判的协调机制,尽力做好说服息诉工作,钝化官民矛盾,这也是大调解制度下和谐社会的要求。虽然法律规定除行政赔偿外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可以庭外调解。庭审后,找准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寻找解决争议的方法,促使当事人和解,达到原告撤诉结案的目的。此案中,原告当时情绪特别激动,如果法官一判了之,原告败诉后,可能会导致其上访缠诉,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法官通过调解结案,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又化解了官民矛盾,从而起到了息诉止访的目的,做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